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完成2024年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政策暨国家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健全绿色价格机制,充分发挥电价杠杆作用,推动电解铝企业提高能效水平,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区电解铝企业国家专项节能监察暨阶梯电价政策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全区3家电解铝生产企业开展现场节能监察。
本次监察对各企业2023年度铝液生产用电量、铝液产量、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铝液综合交流电耗等指标,以及用能设备执行强制性能效标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经监察,全区3家电解铝生产企业2023年度铝液交流电耗等指标均达到《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6-2022)和《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64/T1147-2022)3级(含)以上水平,铝液交流电耗均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基准值(含)以上水平。同时,监察人员和行业专家针对企业在用能管理、绿电使用、设备能效、能源统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一企一策”提出了建议措施。
下一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严格按照《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和工信部等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执法+服务”工作实践,督促企业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管理创新步伐,助力电解铝企业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gxt.nx.gov.cn/xwzx/gzdt/202404/t20240407_4505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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