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
第140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已于2024年4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吴晓军
2024年4月24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1991年10月1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991年10月28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 根据2012年1月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第一次修改 根据2023年11月3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第二次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gxgz.qinghai.gov.cn/html/10/45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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