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围绕四大专项行动开展“双新”工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发布时间:2024-05-13 来源: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政府印发《青海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围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专项行动开展“双新”工作,力争到2027年,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72%、77%;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聚焦社会关切,我省将开展老旧小区设备更新改造。深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生活品质;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更新、改造或大修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适应老龄化需要,尊重居民意愿,持续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存量建筑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节能改造;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完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所等配套设施。
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到2027年,更新更换和增加新能源公交车1320辆,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1510个,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8100余辆,报废拆解船舶3艘,建造船舶38艘。
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出台补贴政策,挖掘汽车消费潜力;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结合消费信贷、分期购物、联合补贴等方式,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让利惠民活动;支持西宁市建设区域汽车销售聚集区。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建立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清理西宁市堆积报废车辆;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加大补贴力度,支持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消费者提前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汽车。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构建家电更新消费服务链条,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旧房改造和家装换新,引导家居适老化改造。
原文链接:http://gxgz.qinghai.gov.cn/html/10/452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青海省首批幸福河湖名单公布
- 下一篇: 共青团青海省委:六大行动助力青年就业“展翅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