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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冬今春能源保供平稳有序

发布时间:2024-05-18     来源: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2023年11月以来,我省先后经历两轮低温寒潮天气,在用电负荷和管输天然气日消费量分别有23次和39次突破历史峰值、“12·18积石山地震”影响部分能源设施正常运行等情况下,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能源保供“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平稳。

  一、强化统筹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厅际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企业研判去冬今春能源保供形势,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参加全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相关文件指导各市州、有关部门及企业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合同履约,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同时,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进一步要求各市州、有关部门及企业汲取多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全力做好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能源保供工作。

  二、强化运行监测调度。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企业建立重点能源监测日报、省级保暖保供个案处置机制和工作专班,监测重点能源供需数据、保暖保供重点舆情、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分析能源供需形势、推动处置保供个案问题。截至3月底,共形成重点能源供需情况日报表152期、发现并处置12起保暖保供个案。二是通报保暖保供个案处置情况,督促煤炭生产企业切实做好发电供热用煤供应保障、有关市州坚决防范民生用气停供限流事件发生,会同西北能监局督促电力企业做好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发受电能力,推动能源供应安全稳定。三是积石山县6.2级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有关市州、企业排查地震对能源保供的影响,建立灾后能源保暖保供微信工作群,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做好灾区能源应急保供工作。期间,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核减外送电量0.84亿千瓦时,紧急增加外购电量1.3亿千瓦时,省内煤炭生产贸易企业捐赠500吨群众取暖用煤,形成抗震救灾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专报11期。

  三、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一是会同上游供气企业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开展天然气应急压减处置演练,形成用气高峰期可压减141万方的调峰能力,结合演练及“12·18”地震灾后民生用气保障情况,印发《青海省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规范处置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二是通过制定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深挖电力需求响应资源、深化负荷管理系统应用等措施,全面提升电力负荷管控水平,形成最大可调控负荷377万千瓦,将173家、207万千瓦负荷纳入可调节资源库,引导57万千瓦高耗能企业负荷错峰避峰生产。

  四、强化能源合同组织。一是通过协调有关企业承担煤源供应任务、向国家层面补充推荐第三方企业、及时向有关供需企业印发提醒函和通报等措施,于2023年12月15日前组织完成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煤源供应任务完成率314%、需方签约完成率99.6%。二是与周边省区及时签订电力互济协议,协调国网西北分部组织“能量换容量”等交易,度冬期间购电84.7亿千瓦时,有力消除电量缺口。同时,全力支援区内及全国保供,外送电量超过56.1亿千瓦时。三是指导有关市州摸排用气及需求情况,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天然气合同签订工作,签约完成率100%,推动稳住供用气预期。

  五、强化能源储备建设。一是印发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管理办法,调整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规模,督促有关企业于12月形成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50万吨、保有实物储备约49万吨。二是起草加快天然气储备运营能力建设方案,及时向省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政府储气设施运营主体相关事宜,推动政府储气设施尽快投运、城燃企业储气切实可用。三是组织召开煤炭储备基地项目专题会议及用地协调会议、赴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选址要求、开展选址调研等工作,为储煤项目落地打好基础。

  随着气温逐渐回升,能源供需形势趋于缓和。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持续密切关注能源供需形势变化,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运行调度,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总结保供工作经验基础上,提前谋划、多措并举,推动提升能源保供能力,为迎峰度夏、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筑牢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fgw.qinghai.gov.cn/zfxxgk/jjzn/bmgljg/qhsnyj/gzxx/202404/t20240406_86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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