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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加强临时用地复垦监管

发布时间:2024-05-22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抓源头、控过程、严末端,多措并举切实加强临时用地审批和监管,推进临时用地到期后复垦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今年以来,已完成29 宗135.12亩临时用地复垦验收,20宗74.80亩临时用地已完成复垦正在逐一验收。

  一是严格临时用地审批。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严格审查使用范围,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及教育、医疗、扶贫、安居等民生建设项目使用需求。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申请资料,规定临时用地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的,需增加项目业主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同时,强化申请资料填写的规范性、完整性。

  二是强化预存资金监管。依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开设土地复垦费用共管账户,健全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资金支取程序。严格银行保函预存复垦资金的审批和监管,规定经批准使用保函方式预存复垦资金的,原则上不超过预存复垦资金的60%。加强与监管银行的沟通合作,进一步完善监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不定期开展资金监管情况抽查。探索建立预存复垦资金定期对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三是加大批后监管力度。对已批临时用地涉及的使用主体、土地用途等开展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加强临时用地批后监督管理,督促项目用地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复垦工作。严格落实《河南省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推广先进的土地复垦技术,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土地复垦工作按要求进行。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dfdt/202405/t20240514_2845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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