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局强化“三个结合” 多举措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为提高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氛围,“爱鸟周”期间,市县两级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全市共出动宣传人员600余人次,设立宣传站点63处,发放倡议书2万余份,悬挂条幅100余处,张贴海报2000余张。救助、放飞野生鸟类35只,其中红隼、雕鸮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8只。
线上线下相结合,营造浓厚保护氛围。线上,在微信公众号刊发了《随意放生有危害 破坏生态要担责!》《“爱鸟周”之藏在诗词书画中的“空中精灵”》等10期信息,普及放生等科学知识,采取古诗、国画等方式,展现野生鸟类灵动之美。线下,联合沂源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举办了“爱鸟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会同市鲁山林场到池上镇中心幼儿园开展“大手拉小手 爱鸟齐步走”科普进校园活动,普及了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营造了浓厚的保护氛围。
执法普法相结合,提升知法守法意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单位印发《淄博市“清风行动2024”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清风行动”,严打严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淄川区、博山区、桓台县等区县局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到花鸟鱼虫市场、农村大集等场所开展执法巡查活动,执法普法相结合,提升了市民的知法守法意识。
培训监管相结合,提升管理水平。通过会议等形式系统培训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配套政策法规,全力做好涉野生动物案件侦办工作,提升保护管理能力水平。文昌区等区县先后到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行业秩序,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张店区组织开展野生动物防逃逸应急处置演练,积累了逃逸处置宝贵经验。
下一步,淄博市将全面发挥林长制作用,不断加大保护执法、科普宣传、收容救护、疫病监测等工作力度,织密织细保护管理网络,加快构筑“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新格局,让更多迁徙“候鸟”变成淄博的“留鸟”。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dfdt/202405/t20240513_2845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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