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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强化春汛期间地质灾害防治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从加密巡查排查、强化监测预警、压实防灾责任等方面,做好春汛期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抓住汛前窗口期,强化巡查排查。贵州厅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地灾隐患动态排查,及时掌握风险隐患变化情况,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和查漏补缺。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建立台账,分级分类管理,科学制定避险预案,迅速落实防治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风险形势的动态研判,一旦形成险情,及时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风险区域人员避险转移。村干部、监测员身居一线,最熟悉风险隐患的动态变化和现场情况,要依靠他们临机判断、果断处置,切实发挥地灾防治“一体五位”(监测员、村级负责人、乡镇负责人、自然资源所负责人、技术支撑人员)群测群防人员上下联动、响应迅速的优势。

  二是聚焦重点区域,强化监测预警。贵州厅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聚焦集镇、学校、幼儿园、医院、厂矿、工地等人口密集区和山火过火影响区等重点区域,密切关注“1155”地灾防治大数据平台发出的风险预警信息,通过“人防+技防”加强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做到预警处置闭环管理。各市(州)局要组织辖区内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工作。尽早尽快全覆盖开展地灾临灾避险演练,通过实战演练增强基层临灾快速反应能力和受威胁群众的避险逃生能力。特殊时段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灾情、险情信息即报制度,严格落实每天“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

  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履行防灾责任。贵州厅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配合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好防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同级自然灾害防治指挥部指挥协调作用,落实相关部门地灾防治职责。加强与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协调联动,督促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好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水库、工矿场区、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地灾风险防范。发挥好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和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协助基层完善防灾预案编制实施、宣传培训演练、群测群防等各项防灾机制和防范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dzdc/202403/t20240319_2839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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