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为落实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局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市规划资源局根据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规划资源领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工作业务能力。组织参加自然资源部生态文明大讲堂第四次专题讲座,聆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文标解析新行政复议法,邀请自然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炜作专题授课。局系统各单位也邀请法律顾问解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编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文件汇编》,举办局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班,聘请法官、法律专家等法律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及时适应新法在复议范围、程序、期限等方面的新变化,做到全面准确实施。
完善配套制度,夯实复议应诉工作基础。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及时出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强化履职管理和责任追究。指导基层深入研判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主动寻找调解突破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推动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带头出庭应诉,形成了“应出庭尽出庭”“出庭又发声”的良好局面。规范负责人出庭应诉,建立文书归口管理、局领导庭前听取汇报、处室(分局)庭审旁听和定期通报等常态化机制。2023年,负责人出庭应诉37人次,出庭应诉率100%。
统筹指导局系统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增强局系统复议应诉能力。将全局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纳入局系统整体布局,及时指导局系统各单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对重大的、疑难的、复杂的案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有效解决了复议应诉的重难点问题,充分运用好行政复议的法治体检的结果。
(来源: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s://ghhzrzy.tj.gov.cn/sy_143/bmxw/202404/t20240428_6612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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