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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完成首例“无差别受理+跨省通办业务”不动产登记业务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利用两天的时间,市民王女士在石家庄完成了天津市房产本的补办手续,这得益于《“京津冀+晋蒙”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及实施。

  3月25日,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裕华大厅咨询台接到市民王女士的电话,询问能否为其办理天津房产证的补证业务。咨询台工作人员将问题反馈给业务窗口后,抵押科负责人按照“转移登记(不涉税)、抵押登记无差别受理,一窗通办”的政策,立即安排本科室人员与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沟通业务办理流程,并及时回复王女士。

  3月26日,王女士来到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裕华大厅,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好各项表格。随后“跨省通办”专门办理人员采取异地帮办、异地代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平台,录入相关信息,为申请人完成了不动产补证登记的申请、受理环节,并帮助申请人进行手机操作,完成网上查询、电子签名、在线缴费等步骤。

  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审核后,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示期满后即向申请人补发并邮寄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石家庄市民王女士在石家庄顺利补办天津市房产本是2023年12月27日《“京津冀+晋蒙”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及实施以来,石家庄市办理的首例跨省补证业务,也是第一例无差别受理+跨省通办业务。

  去年12月27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京津冀+晋蒙”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聚焦不动产登记领域企业群众高频事项,围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势互补、合作共享、协调开放。

  石家庄市民王女士补办天津市房产本业务的成功办理,为以后持续办理“京津冀+晋蒙”关于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6项高频业务事项提供了经验,增强了城市间业务学习交流,为“跨省通办”的落实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切实提升了群众异地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窗口“无差别受理”模式,大大提升了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孙斌秘向伟 张旭皓)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xinwen/sjzc/10972952652945047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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