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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省直部门需制定N项配套支持政策,其中自然资源政策由我厅牵头负责。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切实做好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保障,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我厅借鉴兄弟省份的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围绕强化用地、用海、用林、用矿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方面,研究制定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聚焦县域总体发展水平低、土地碎片化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围绕“强县、兴镇、富村”目标要求,提出进一步加强县域国土空间保障、强化用地用海用林用矿要素支撑、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等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要素倾斜支持县域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强县、兴镇、富村”总体目标要求,提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按照详细规划深度编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鼓励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一并编制村庄规划,并同时报批。另一方面,在符合规定程序前提下,57个县(市)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获优先审批;鼓励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中探索“留白”机制,以更好地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着力构建县域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是围绕“强县”目标要求,提出强化对57个县(市)的资源要素倾斜支持,建立用地用林“指标池”。一方面,57个县(市)挣取的指标在省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全部由县(市)自己使用,在时间节点后,县(市)挣取的指标纳入所在地级以上市统一管理,促使地方加快用地报批,支持县域的制造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乡村振兴;同时明确自2024年起,57个县(市)利用本地土地资源和本级政府投资推进补充耕地获得的指标全部留在县域,市级不再参与分成。另一方面,优先保障57个县(市)林地定额,地级以上市定额不足的,可由县(市)直接按项目申请使用省备用定额,赋予县(市)更多的“造血”空间。

  三是围绕“兴镇、富村”目标要求,一方面提出鼓励创新乡村土地利用方式,支持各地探索点状用地,用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同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助力乡村振兴;另一方面,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共享资源开发收益和发展成果。

  (二)全要素保障推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一是针对试点县(市)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性不高问题,借鉴兄弟省份经验,提出整治新增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的激励机制,实行“垦五奖一”。二是围绕低效用地盘活问题,一方面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兄弟省份和我省佛山市南海区的经验做法,支持各地在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原则的前提下,探索实施“房券”“绿券”制度,大力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破解土地供需矛盾;另一方面,提出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奖励机制,从2024年起,按57个县(市)创先、进位、消薄的不同类型,每年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和下降率加权值(各占50%)排名前三的县(市),分别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推动县(市)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提高用地效益。

  (三)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管理

  围绕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管理要求,加强土地要素统筹保障和调控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施土地储备新模式,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前期开发等具体业务可由土地储备机构自行组织开展,也可由国有企业或相关单位配合实施。对土地储备新模式实施前开展的“三旧”改造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当地实际明确新旧政策衔接规则。同时,在符合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支持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旧村庄改造中依法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

  (四)全力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

  围绕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提出支持沿海县立足本地优势,创建以现代化海洋牧场为重点的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各地在15米等深线以深至领海线的中远海海域集中选划养殖区,实行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推行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支持现代化海洋牧场与休闲旅游、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用海活动融合发展。

  三、工作展望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1个月后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第一、二、三、五条中的倾斜支持政策适用范围为57个县(市),第四条倾斜支持政策适用范围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试点县(市),第六条中的支持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适用范围为深化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通知中的其他未明确有政策适用范围的政策在全省所有县(市、区)适用。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成效,提炼改革成果,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研究对策并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政策原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zwgknew/zcjd/sn/content/post_4246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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