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江门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江府报〔202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蓬江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405公顷和未利用地1.051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491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content/post_4398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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