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2023年度第一百七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中山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中山市2023年度第一百七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中府〔2024〕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国有农用地2.2995公顷和未利用地0.78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241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3.107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content/post_4393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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