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23年度,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务实创新、担当作为、服务发展,积极努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藏各项工作部署。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区依法治藏办、区法治办、区普法办的有力指导下,2023年度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及执行监督,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快法治机关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有力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工作。
一、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首要内容;组织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收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专题讲座;邀请自然资源部政策法规司魏莉华司长亲临西藏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专题讲座。
(二)全面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制定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健全和落实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邀请专家、律师进行专题宣讲;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制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短视频等。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制定工作方案,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邀请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陈勇律师进行《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专题讲座,组织40家企业,50余名企业代表,10多位社区群众及厅系统干部职工听讲;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活动,从不动产登记、公民的居住权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在内外网、微信群、厅大屏幕开展滚动宣传活动。
(四)全面加强学法用法力度。制定《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藏自然资党〔2023〕102号),形成《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安排计划清单(2023年)》,制发《自然资源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藏自然资〔2023〕24号)。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尊规学规用规,厅党组成员带领分管部门、单位,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及司法厅、普法办制发的《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应知应会手册》。全面扎实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组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分级分层学法制度等“三项学法制度”。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自然资源厅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宪法、统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学习8次、19部法律法规;落实党组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厅党组决策前组织学法3次、8部法律法规规章,分别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矿产资源法》等。落实分层分级学法制度,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党支部分头学、党员干部自觉学和邀请专家辅导学“四位一体”学习机制,深入开展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结合大局学、联系实际学、组织分层学、覆盖整体学“六学”行动,通过开展“法学专家讲、领导干部讲、业务骨干讲、执法人员讲等“四讲”活动,全面推进分层分级学法,我厅邀请自然资源部政策法规司魏莉华司长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专题辅导讲座,同时邀请了李文谦副处长亲临西藏进行专题讲座;协调江苏、山东、河北、四川、宁夏五省(区)自然资源厅专家赴藏授课交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经验,邀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的专家讲授公平性竞争审查内容,此次培训对象覆盖全区自然资源系统;邀请自治区党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曲宗教授专题讲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章(修正案)的重大意义与重要内容》;分管副主席韦秀长同志组织部分分管厅局在我厅进行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加快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 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党课;厅党组书记尼玛次仁同志以《加强民族团结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新时代西藏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宣讲《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杨安文同志作《做一名合格的自然资源人》专题党课;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马付勇同志以《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意识,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题为我厅讲授专题党课,通过列举典型案例,深剖案例背后的成因,达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教的效果;业务骨干为党校第26期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党校第15期乡长(镇长、街道办主任)进修班、所在支部、服务对象、基层工作人员讲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宣讲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开展领导讲党课,自然资源大课堂,自然资源法治交流会,支部书记(处长)讲坛,青年读书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活动。
(五)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制定下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意见》(自然资【2023】25号),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藏自然资党〔2023〕75号),全面部署法治工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工作。
(六)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并公布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87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38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5项。认领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3项,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19项。
(七)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情况。2023年,我厅进行公平竞争审查151件,合法性审查28件,法律顾问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17件;
(八)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办结信访派件8起;办理行政复议案2件、行政应诉案3件。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职能、执法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方便公众查询获取,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府透明度。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自然资源政务信息1000多条。
(十)“双公示”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对2023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自治区双公示网站”及“厅双公示专栏”和上进行公示,定期按时报送行政执法数据,共产生公示数据730件。
(十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年初,我厅认真对照督察台账所列的任务,逐条进行梳理,填报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推进情况、可检验成果、存在问题、下步工作计划,形成《任务落实情况总述说明》。年中,我厅针对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举措和进展情况进行自查统计,制发了《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请提供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情况的通知》,组织召开专题督导推进会,迎接自治区“一规划两纲要”督察督导组,逐项完善说明各事项成果形式等内容,同时,形成《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评估报告》。
(十二)着力提升普法实效。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藏自然资〔2023〕64号),《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藏自然资〔2023〕27号),全面部署年度普法工作;报送并贯彻落实《2023年主要普法任务清单》任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的共同责任落实到各个业务处室和部门,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充分利用微信群、门户网站、“法治西藏”智慧普法平台,及时传递最新政策动态,在“法治西藏”智慧普法和西藏日报公众号上发布了5篇加强用地保障和耕地保护法治宣传,如在“法治西藏”发布的《耕地保护知识》《耕地保护“八不准”、“六严禁”、“五不得”,千万别踩红线!》《违法占用耕地的处罚的刑责》的宣传内容;在“西藏日报”发表的“土地要素保障”“地质灾害”方面的文章。组织参加了“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的西藏电视台“自然资源优化营商环境”微访谈宣讲活动并在“西藏卫视”播出;自行编制《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法治工作制度规范汇编手册》的工具手册230余本(册),向社会各界发放知识性手册及宣传折页达200余份,设立宣传咨询点共10余台(次);在厅内外网上宣传发布10余部法律法规;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大节点为载体,开展政策法律咨询和宣传;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做好迎接“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大力开展干部培训教育,全年组织全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不动产登记、执法监督、测绘地理信息政策、矿产资源储量和绿色矿山管理政策等专题法治培训达6次,参训人员达900余人次。充分利用党小组和支部的平台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如我厅在支部换届选举时都先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党小组(部门)为单位采取党课、执法检查、座谈会、面对面沟通、业务指导等多种形式认真落实普法任务清单,在全厅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应知应会手册》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23年度主要普法工作任务清单(第21条)》《线上旁听法庭庭审》专题学习活动,分管厅领导都参加学习并领学相关法律法规,截止目前累计组织各类普法学习达20余次。在立法、执法、管理、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制定、修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执法、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程序中。依托驻村工作队向所在村群众宣讲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鼓励和督促系统干部借助“法治西藏”、法治教育网、系统门户网站等平台,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自修。党员干部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通过学法用法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普法工作经费100%保障;报送普法典型案例8件,简报45条;通过法治西藏、西藏日报、西藏电视台开展普法宣传9次;在内外网上开辟政策法规(普法)专栏,在大厅专门设置2个普法宣传栏(分别宣传党内法规和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各类学法考试制度参与合格率达到96.15%。我厅自行组织开展厅系统2023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100%,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目的。依托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厅办公楼电子屏、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十三)开展主题宣传。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物品,进行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开展“4·22”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普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5.12”防灾减灾日,专门在宇拓路上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5月25日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制定方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活动;举办“6·25”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在西藏日报上开辟专栏对土地管理法、耕地保护、用地审批等进行宣传,同时在“法治西藏”开展土地管理法和耕地保护宣传,线上线下一体联动,提升保护耕地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为宣传测绘法、测绘条例和地图管理条例等,提高国家版图意识,我厅利用“8·29”测绘法宣传日,与区教育厅联合开展西藏自治区2023年“美丽中国”第五届全国国家版图知识竞赛和少儿手绘地图大赛,参与人员达600多人次;通过“10·13”国际减灾日在西藏大学纳金校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及培训讲解活动,让800余名教职员工及学生直观的了解了地质灾害类型、识别和避险要点,分发汉藏双语地质灾害防灾识灾科普宣传手册560余份,有效的提高了藏大师生对地质灾害基础知识的认知,将识灾防灾避灾知识带入日常生活;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开展专题讲座,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十四)遵循立法程序。2023年,我厅拟列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的有4个立法项目(分别是《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审议通过于2024年1月24日正式出台,同时,我厅积极加快推进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拟于2024年修订出台。
(十五)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厅有效组织开展8次清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形成《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2019年以来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进展情况报告》《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16年—2022年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清理情况报告》《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12年—2022年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一事一议等清理情况报告》,在厅内部下发《关于开展自然资源厅2023年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措施文件清理的通知》,清理文件47份,现行有效的39件,废止8件,并形成清理目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十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藏自然资党〔2023〕61号)及《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第一批)》进行公示,把依法决策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在法治政府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矿权审批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改革任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严格合法性审查,全部经厅党组会或厅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十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组织2023年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形成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年度报告,并按照要求于1月31日前向社会进行公示;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藏自然资〔2023〕109号)和《西藏自治区土地、矿产、测绘、城乡规划执法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事项,常态化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深入推进违法图斑整改查处,持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处置整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暨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建设
结合自然资源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藏自然资〔2023〕45号),厅党组书记重点从9个方面进行述法,厅长重点点从10个方面进行述法;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建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党组会、厅务会于2023年年初听取《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于2024年年初听取了《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多次审议法治建设相关议题,年初,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藏考核情况通报〉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藏自然资党〔2023〕32号);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结合土地、矿产、违建等实际,主要负责人研究提出法治建设具体要求,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在平时工作中结合执法巡查、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工作督查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厅主要领导带头讲政治、处处讲法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工作谋划全局、把握方向,充分发挥主要责任人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为全厅作表率。厅主要领导和其他厅领导以身作则,引领带动厅系统及分管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积极完成普法和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xizang.gov.cn/dt/bmkx/202403/t20240327_409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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