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四严”要求促进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持续下降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工作,不断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违法占用耕地连续三年保持在低位,并呈逐年下降趋势,2023年新增违法面积为近10年来最低。
一是严防控。强化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开展动态执法监管,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从源头提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防控能力。
二是严查处。充分发挥执法队伍“利剑”“铁拳”作用,采取下达督办函、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从严查处和整治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特别对非法侵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损害群众权益、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整治、严查快办。
三是严管理。狠抓基础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及《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实现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四是严追责。对违法违规问题紧盯不放,敢于较真碰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加大对重点案件联合督办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案件查处整改到位。同时,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对涉及刑事犯罪、违反党规党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适时研究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及时解决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制度化。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zxdt/202405/t20240506_2503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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