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矿文化 > 正文

大力实施社科普及创新工程 为多彩贵州文化强省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发布时间:2024-05-25     来源: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科普作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强调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聚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这个首要政治任务”,这为开展社科普及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新时代新征程,社科普及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主动适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回应人民群众需要,大力实施社科普及创新工程,促进社科普及在内容、方式、载体、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不断扩大社科普及工作覆盖面、影响力,让社科普及“接地气”“冒热气”,不断推动社科普及“七进”,为奋力打造习近平文化思想生动实践地,加快建设多彩贵州文化强省发挥更大作用,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大力实施社科普及创新工程,要在创新普及内容上下功夫。社科普及内容为王。要聚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这个首要政治任务,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要紧扣实施红色文化重点建设、阳明文化转化运用、民族文化传承弘扬、屯堡文化等历史文化研究推广“四大文化工程”,加强多彩贵州优秀文化的宣传普及,大力展示贵州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人文精神,增强多彩贵州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增强贵州文化自信和历史自觉。要组织撰写编辑出版一批社科普及读物,如《自信自强贵州人》《多彩贵州桥》《红军长征在贵州》《王阳明在贵州》《贵州苗岭苗药苗医》《地球生命的起源从贵州拉开序幕》等系列精品科普读物,推动构筑贵州人民自信自强的精神高地。要把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痛点,注重内容建设,满足群众需求。要积极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网络“微课堂”“微视频”“微音频”数字精品读物,使社科知识真正为群众所学习、所接受、所掌握、所运用。

  大力实施社科普及创新工程,要在创新普及形式上下功夫。有好的形式才能实现好内容的有效传播。努力推动“社科普及基地”向基层延伸,在基层建立“新时代百姓讲坛”,推动社科普及工作大众化、常态化。要持续运用好“理论宣传二人讲”新方式,把“讲理论”与“讲实践”相结合,把政治话语、政策文件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大实话和群众语言,让听众听得懂、愿意听、喜欢听。要聚力打造叫得响的社科普及“龙头品牌”,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新兴品牌,逐步构建一个覆盖面广、门类较多、特色鲜明、群众喜爱的社科普及品牌体系,重点打造“新时代黔灵百姓讲坛”“社会科学普及周”“社科理论下基层五讲一送”,使之成为有影响力的群众喜爱的社科普及品牌。要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社科普及基地,合理利用铜鼓坪、鼓楼、芦笙场、风雨桥、乡村戏台,积极开展社科普及展览、讲座、报告、咨询等活动,以大众化、分众化等方式,将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到广大群众中去,春风化雨,浸润人心。要实现传统社科普及与互联网、新媒体相结合,充分利用好线上线下渠道,强化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科普传播,为公众带来更有趣味性、更加沉浸式的科普体验。在传播方式上既要运用好电视、网站、报刊等传统宣传平台,又要构建公众号、小程序、短视频APP等新媒体平台,坚持面向百姓、服务百姓,把“百姓社科”小程序和公众号打造好。

  大力实施社科普及创新工程,要在创新协同方式上下功夫。社科普及加强协同非常重要。要贯彻落实《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贵州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用好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提供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机制,提升社科普及机构的执行力和协调能力。要充分发挥社科普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把社科普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发挥好示范效应。要不断推进科普主体多元化,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的科普工作新格局。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数量充足、专兼相结合、分布广泛、结构合理的社科普及专家队伍、工作者队伍、宣讲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推动社会社科普及与文化产业等领域的深度结合,促进社科普及事业与文化和旅游产业协同融合、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推动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协会发展壮大,常态化开展社科普及志愿服务活动,满足社会公众社会科学普及文化需求,努力开创社科普及工作新局面,推动全省社科普及工作提质创优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gxt.guizhou.gov.cn/ddjs/202405/t20240524_8467795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