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化德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发布时间:2024-05-2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统筹城乡发展,2024年化德县自然资源局采取多项措施严格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用地服务。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农用地分类与用地标准等规定,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尽量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
严格用地程序。在设施农用地审批与建设过程中,密切配合,相互监督。联合农业、环保、规划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用地规划、用地申请、复垦协议、备案管理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层层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严格用地监管。将设施农用地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实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农业、国土、环保、规划多层级跟踪监管网络作用,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土地利用、施工建设、土地复垦、经营行为、主体变更、手续报备等信息的综合管理。
严格用地执法。将设施农用地列入土地执法日常动态巡查范围,加强防范,严厉打击。对不按照设施农用地规定要求使用土地的现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加大对擅自改变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经营性质等违法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5/t20240527_2513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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