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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在行动丨山西省首份土地经营权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发出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五月的霍州冯南垣,鸟语花香,和风习习,处处呈现一派勃勃生机。5月28日,临汾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四证同发”现场颁证会在这里举行。

  

  

      颁证现场,工作人员分别为村民代表颁发了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林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和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土地经营权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这也是山西省首份土地经营权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证同发”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盘活农村土地要素市场,保护农民财产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障首份土地经营权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发放顺利,在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推动下,霍州市自然资源局大胆尝试,先后多次组织法律人士,农村土地专家,银行等部门和专业人员反复论证,并多次深入企业、乡村积极调研,听取企业代表和村民意见建议,设定修改方案10余次,按照“保护农民、保障权益、自主自愿、小额试水、风险可控、全程监控、及时修整”的原则,最终敲定与霍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先行试点颁发土地经营权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简称“农地贷”),农户可直接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霍州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经营权证》,随即到农商行申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方便快捷、利率低、还款方式灵活。

  

  

      土地经营权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颁发,是农村土地产权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是对农村、农民资产的激活利用,必将对农村、农民迈向更加富裕更加美好的明天产生积极作用。正如颁证仪式上村民代表说的:“这下资金盘活了,咱的土地和城里一样,银行也认了,可以贷款了,再也不用担心没钱买设备买化肥了,终于可以放开手的大干一场了”。

      下一步,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全面总结经验,认真梳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堵点痛点,着力在保障农民权益、降低防范各方风险方面继续探索,确保改革事项在积极稳妥中推进,惠及越来越多的老百姓。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xw/chnl89/chnl370/202405/t20240529_95766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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