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矿建设 > 正文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莞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大朗镇洋乌村工业项目建新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查东莞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大朗镇洋乌村工业项目建新方案的请示》(东自然资〔2023〕239号)收悉。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自然资规〔2018〕4号)、《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规定,现对你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大朗镇洋乌村工业项目建新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东莞市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大朗镇洋乌村工业项目建新方案。项目建新区总面积3.12亩,其中农用地3.12亩(不占用耕地)、所需指标3.12亩在省下达你市2018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中统筹安排。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的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新方案,切实保护相关土地权益人利益。

  

  三、项目建新区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确定的用途使用,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土地征收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四、请你局按规定认真做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的台账管理、信息在线备案等工作。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2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content/post_44330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