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项监察高瓦斯矿井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彬长、黄陵、麟游、富县4个地区的12处高瓦斯矿井开展了瓦斯防治专项监察,重点对各矿瓦斯治理顶层设计进行审查,对瓦斯治理效果进行现场评估,对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专项监察发现,各矿在瓦斯防治精细化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部分矿井在瓦斯防治措施落实方面问题突出。其中,陕煤集团蒲白矿业公司建新煤矿存在当前瓦斯防治技术路线与灾害治理需求不匹配的问题,陕西富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的重大隐患。针对上述问题隐患,陕西局责令建新煤矿停止两掘进工作面施工,责令富源煤业停产整顿,并分别对两矿的上级公司蒲白矿业公司、鹤壁煤业集团进行约谈。
为督促各高瓦斯矿井切实提升瓦斯灾害治理能力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此次专项监察结果,陕西局要求强化五方面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瓦斯防治基础。各矿要全面进行瓦斯地质探测,科学进行瓦斯参数测定,制定合理的瓦斯防治路线。
二是强化油型气防治。各矿要将油型气与瓦斯同探共治,探明矿井油型气赋存情况,查清油型气来源,制定科学有效的油型气防治措施。
三是强化钻孔施工过程安全管控。要做好瓦斯预测预报工作,对于预测到的瓦斯赋存异常区,制定针对性钻孔施工措施。科学制定喷孔应急处置流程,并常态化进行处置流程演练。优化改造防喷孔装置。
四是强化瓦斯治理工程精细化管理。要对瓦斯抽采孔全过程管控,录制钻孔施工视频,建立钻孔基础台账,加强对钻孔施工质量、封孔质量、抽采质量的检查验收,按抽采效果对抽采工程量进行考核。瓦斯抽采孔施工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使用非正规或不带防喷孔装置的钻机。
五是强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各矿要根据自身灾害治理实际,选用定向长钻孔抽采煤层或高位裂隙瓦斯技术,采煤工作面每个抽采单元至少安装一套瓦斯抽采流量自动计量监测装置,掘进工作面每个钻场至少安装一套抽采流量自动计量监测装置。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406/t20240605_4909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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