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网络销售服务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8%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5月3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4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5547亿元,同比增长3.7%。
数据显示,1—4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6%;实现利润总额384.9亿元,同比下降19.7%;共投入研发经费275.8亿元,同比下降1.2%。
1—4月,我国互联网企业各分领域运行情况呈现不同特点。
信息服务领域企业收入保持增长势头。1—4月,以信息服务为主的企业(包括新闻资讯、搜索、社交、游戏、音乐视频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4%。
生活服务领域企业收入稳健发展。1—4月,以提供生活服务为主的平台企业(包括本地生活、租车约车、旅游出行、金融服务、汽车、房屋住宅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
网络销售领域企业收入增速调整。1—4月,主要提供网络销售服务的企业(包括大宗商品、农副产品、综合电商、医疗用品、快递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8%。
值得一提的是,1—4月,全国超半数地区互联网业务增速保持增长势头。其中,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北京(增长6.4%)、上海(增长2.3%)、广东(增长8.5%)、浙江(增长5.6%)和天津(下降24.7%)共完成业务收入4569.6亿元,同比增长3.6%,占全国(扣除跨地区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的82.4%。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的省(区、市)有17个,其中甘肃、安徽增速超60%。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xw/hydt/xydt/202406/t20240605_64606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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