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结合本省实际,印发《安徽省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6.8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8.68%。据相关部门预测,2024年汛期全省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地质灾害防治压力较常年偏重。全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其中,6、7月主要防范梅汛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8、9月主要防范台风活跃期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方案》从压实防治责任、强化资金保障、严格督促指导、加强舆论引导四个方面严格保障措施,要求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加强防灾避险知识及典型案例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方案》强调,要持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扎实做好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加强风险预判、及时掌握重大隐患动态变化,做到灾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统筹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按照“宜搬则搬、宜治则治”的原则,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和搬迁避让,切实减轻地质灾害风险。要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和气象风险预警、专业监测预警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人防+技防”成效。要持续提升基层防灾能力,完善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明确避险转移责任人、临灾避险预警信号、群众撤离路线和安置场所,着力提升防灾能力和水平。
原文链接:https://zrzyt.ah.gov.cn/xwdt/ywlb/149452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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