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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四步走”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0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工作。

  一是我市按照国家新印发的《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开展对地方党委和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到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中来,监督和评估各项工作进展,使责任更加明确,有效推动相关措施的落地实施。

  二是采取具体措施推进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建设。强化排查,摸清底数,结合我市耕地后备资源优势,统筹谋划,安排旗县区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摸排工作,科学制定技术方案,并深入实地进行现场调查,扎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有的放矢。同时积极拓展优质补充耕地来源,合理规划补充耕地地块,以建设任务目标为底线,鼓励在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超额完成。并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好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数量质量双到位。

  三是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目前,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处 置”的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做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宣传、公示工作。

  四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的落实,加强耕地日常流出的监管,推进耕地保护各项制度政策落实到位,牢牢守住赤峰市耕地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资源。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从如何保护好每一块耕地,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粮食产量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工作。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6/t20240604_2518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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