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有效保障全市用地需求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引导调控作用,切实提高土地要素供给效率,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按照“项目清单”+“基础指标”+“增存挂钩”的管理模式,采用市级统筹和旗县区支配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安排2024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着力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
一是合理配置指标,保障用地需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大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市级统筹30%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自治区新能源项目、绿色矿山建设、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稳边固边等项目用地需求。以旗县区近三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上一年度GDP、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违法用地处置情况等作为指标分配测算因子,合理配置各旗县区用地指标,确保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有效。
二是发挥调控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足额下达脱贫攻坚成果专项指标4800亩,对阿旗、左旗、右旗等8个脱贫旗县,分别下达600亩计划指标;对单列农牧区住宅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实报实销,切实保障农牧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三是树立鲜明导向,引导依法用地。依据政策要求调增重大项目违法用地计划指标地方承担比例,对纳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清单的违法用地项目,将旗县(区)承担的计划指标调增到70%,进一步树立依法合规用地的鲜明导向。其他违法用地补办手续涉及的计划指标,通过处置存量建设用地核算计划指标保障,不足部分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解决。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6/t20240613_2522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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