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拱一卒 不负青山——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元宝山区缘煤而立,因煤而兴,为煤而名。与国内其他资源型城市一样,元宝山区这个“塞外煤电名城”在依靠煤炭产业步入经济发展快车道的同时,也付出了高昂的生态代价。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近年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痛定思痛,着手进行矿山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切实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水平,最大限度遏制和减少因资源开发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是夯实责任,促进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是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持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在科学推进矿产资源深度开发利用的同时,加强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矿业权人基金缴存和生态义务履行,对矿业权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形成制度约束,2023年15家矿山企业累计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8339.64万元,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按照“边生产、边修复”的要求,2023年共投资7342.324万元,完成治理面积344.64551m2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有机衔接、统筹推进,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因矿产资源开发而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发,有序开采、高效利用,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
二是精准施策,解决历史欠账。2022年2月赤峰市人民政府批转了《赤峰市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赤自然资发〔2021〕41号),涉及元宝山区14个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图斑,方案要求2022年年底完成8个,2023年底完成治理6个。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高度重视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坚决落实市政府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克服疫情影响,周密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投入财政资金573.45万元。2022年11月11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组织专家对元宝山区14个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图斑进行了终验,14个矿山图斑治理工作现已提前全部完成。
三是探索新模式,盘活矿山废弃用地。2022年,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开展五家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一期项目治理面积215.06公顷,总投资4915万元,已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新增耕地156.66公顷,新增林地58.4公顷。二期项目治理面积162.18公顷,总投资5840万元,2023年组织实施。现已完成治理待验收,项目验收后,可为元宝山区解决建设用地指标160.64公顷。两个项目可节约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资金3.33亿元以上,成功探索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补充耕地结合新模式,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有力缓解了元宝山区无法建设耕地储备库难题。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6/t20240611_2520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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