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以高质量用地保障赋能全市经济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土地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做好精准有效的用地保障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立足项目用地实际,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企业转,以高质量用地保障赋能全市经济提档升级。
耕地保护方面。市政府与各旗县区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压实了旗县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将全市639.19万亩耕地保护目标带位置分解落实至具体地块。出台了《包头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责任体系,配齐各级网格责任人和网格员、田管员,初步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保障耕地占补平衡。
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方面。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有效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安排使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7.08万亩,有效保障稀土、硅产业、新能源、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土地高效利用方面。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包头市关于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五个大起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整治”行动,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245公顷,清理闲置土地773公顷,连续两年超额完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年度任务,着力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增强了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6/t20240611_2520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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