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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约谈林州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     作者:佚名    

  

我局约谈林州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

  近日,我局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将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列入监督检查内容。4月17日,局第一监督检查组在林州市检查发现,已验收的2处非煤矿山存在多条重大事故隐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精神,4月25日,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监察执法三处对林州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约谈。

  会上,通报了林州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复工复产矿山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指出了林州市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对林州市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约谈强调,林州市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制定落实两办《意见》实施配套政策措施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林州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压实部门责任,开展精准执法,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要细化防汛措施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巡查盯守,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对本地区全部矿山重新组织验收,同时对2座非煤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比照事故调查处理。

  被约谈人员表示,今后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整改本次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重新组织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本地区矿山安全生产。

  林州市相关矿山企业人员参加了约谈。

   

  


原文链接:http://hn.chinamine-safety.gov.cn/sitesources/hnsafety/page_pc/xw/gzdt/articlecc5269ec390a4bd2af4287cf53b372b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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