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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技术员不按规定处置瓦斯超限报警?开除!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作者:佚名    

  

  5月13日12时1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煤矿安全监控平台预警显示,湘煤集团某重点煤矿2159联络巷T4传感器瓦斯超限报警,报警最大值为3.1%。

  湖南局预警中心和驻地监察执法二处迅速闻警而动,安排监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

  现场检查2159联络巷T4传感器位置和T1、T2传感器位置实际环境甲烷浓度均为0%,未真实出现瓦斯超限,经现场研判风速探头与瓦斯探头系统定义错误,出现“类型不匹配”。同时,监察员还发现,监控技术员高某未按应急处置要求立即撤出井下人员、停止作业,而是通知瓦检员现场核实,在问题未查清、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擅自删除测点违规处置,严重违反《煤矿瓦斯防治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针对高某不按规定流程向上级汇报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直接更换设备的行为,检查组责令该矿立即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对该矿这一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现高某已被开除。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发挥着前哨和预警作用,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功能、技术指标等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监控数据必须连接到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平台,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维护,擅自断开连接或删除监控数据,是逃避上级部门监管监察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涉险及事故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煤矿企业应引以为戒,依法依规管理监控系统。


原文链接:https://hun.chinamine-safety.gov.cn/aqxw/gzdt/202406/t20240611_491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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