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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局督办金城江区五圩镇铅锌锑矿“3•17”事故调查处理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     作者:佚名    

  2024年3月17日,广西博锋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江区五圩镇铅锌锑矿井下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派出工作组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工作组指导事故调查组通过多次对事故现场勘验和多方取证,初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等情况,并参加了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上,工作组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6条,一般事故隐患2条)进行通报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妥善做好安抚安置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二是事故矿山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摒弃麻痹、侥幸思想,举一反三,避免事故重蹈覆辙;三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真相、查清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精准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事故矿山“停、查、改、验”整顿四步工作法。


原文链接:http://gx.chinamine-safety.gov.cn/detail/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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