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13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6月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福率队对宁夏庆华韦二矿业有限公司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及“7·30”一般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工作组通报了近期黑龙江鹤岗矿业公司兴安煤矿“5·20”较大窒息事故、安徽谢桥煤矿“3·1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典型案例,要求企业从业人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规范安全行为,坚决防范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硬措施》相关要求,扎实推进煤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事故根源开展深层次剖析,逐头逐面深入查找存在的漏洞和差距。
二是常态化开展全员警示教育。认真吸取区内王洼煤矿“3·15”事故和梅花井煤矿“3·18”事故教训,将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举一反三,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狠抓“三违”,坚决杜绝作业人员长期性、习惯性违章作业。
三是把控住重大、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强提升、运输等重点环节系统排查,同时按照“实事求是、简便好用、务实管用”的原则,尽快完成安全生产岗位风险“明白卡”,推动养成按照标准流程作业的习惯。
工作组还依据结案的宁夏庆华韦二矿业有限公司(韦二南井)“7·30”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通过资料审查、座谈交流等方式,逐项检查评估事故发生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工作成效。
原文链接:http://nx.chinamine-safety.gov.cn/gzdt/202406/t20240609_881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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