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大力推进“区域评估+标准地”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调整用地评价方式和时序,加快推进工业项目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节地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乌海市大力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同时,制定工业项目入园“亩均”控制指标,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招引项目,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一是印发“标准地”改革方案。市政府印发《乌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标准地”改革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了“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步骤。二是明确入园指标与任务分工。结合各相关部门职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任务、职责分工,由市工信局细化了7大类建设项目行业类型进入不同园区的55项控制性指标,明确了“标准地”供应的操作流程,压实了各管委会、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改革主体责任。
做好评价,确定标准。一是完成开发区区域评估。各开发区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根据需要对企业投资项目涉及的环境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水土保持、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完成区域评估,变“单个项目评”为“区域整体评”,形成“多评合一”的综合性评估结果。乌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低碳产业园、海勃湾产业园、乌达产业园和海南产业园)实施综合区域评估,完成了全部37项区域评估成果。二是实现高标准招引项目。充分利用区域评估成果,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建立区域评估成果共享模块,将全部37项评估成果汇入系统,在挂牌出让阶段,明确拟出让地块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年产值、亩均年税收、亩均年工业增加值、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在项目招引阶段就把产业准入门槛讲明白、说清楚,让企业明晰投资预期,以“亩均”控制性指标倒逼企业根据产业及自身用地需求,精准选定用地位置,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招引项目,推动土地资源流向优质企业、优质项目,进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持续激励产出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
公开挂牌,承诺履约。一是将各类控制指标公开发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组织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在出让公告中明确拟出让地块的具体控制性指标及建筑系数、绿地率等规划指标要求。二是双合同管理明确责任义务。企业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实行双合同管理,即分别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园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乌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明确用地标准、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实现土地开发控制性指标、项目审批流程等信息“全透明”,企业可以直接按照这些标准进行项目设计,大大缩短了企业的时间成本。
高效审批,强化监管。一是高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标准地”。2023年全市各开发区内的新建工业项目用地19宗,按“标准地”出让12宗,新建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为63.16%;2024年全市各开发区内的新建工业项目用地7宗,按“标准地”出让7宗,新建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为100%。保障了项目用地,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土地保障,助力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二是强化批后监管。按照“谁提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对用地企业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潜在隐患。
下一步,乌海市还将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土地供应、利用效率,推动新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力求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6/t20240617_2523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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