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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8次集中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7次集中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山西省能源局     作者:佚名    

  6月17日,省能源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8次集中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7次集中学习会,党组书记、局长邓维元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参会,省直工委讲师团副团长于德会、干事屈鹏列席旁听会议并作点评指导。

  

  

  会议围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有关重要指示精神,重温2014年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部分章节。会上,王义成、杜青、毛晓文围绕主题开展现场研讨交流,邓维元、苗还利作书面交流。

  于德会对本次学习给予肯定,指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前期准备充分,学习主题鲜明、形式丰富,内容紧跟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党组班子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带头研讨交流,是一次高质量、高水平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取得了预期效果。

  于德会要求,要按照省直工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和局党组工作部署,坚持实的导向,务求实的效果,坚持在解读、培训、警示教育等方面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前进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邓维元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要高质量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研讨。用好《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持续在中心组和支部学习中开展学习研讨,掌握实践要求,自觉贯彻落实,使其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二要按照计划持续深入推进学习教育。注重巩固加强学习效果,突出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进一步健全互帮互助学习机制,做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三要深化警示教育。用好省纪委编印的《典型违纪案例汇编与解读》,深入开展学习解读;组织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展;收集整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并进行解析,增强教育成效。四是开展对照检视。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自身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不足,在以往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结合岗位职责、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违纪风险点,深刻剖析违纪的主客观因素,合理制定预防措施,杜绝违纪行为发生。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经济师,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原文链接:http://nyj.shanxi.gov.cn/xwzx/sjxw/202406/t20240619_95915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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