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四举措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全旗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乌审旗自然资源局采取“科学”“高位”“持续”“高压”四项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印发《乌审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全旗矿山总数控制在30座以内,大中型矿山占比保持在100%。煤炭年产量稳定在5000万吨左右,建筑用砂年开采总量控制在80万立方米以内。实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度,除煤层气、地热、矿泉水外不再新建小型及以下矿山。矿山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三率”水平达到国家要求,资源就地转化率逐步提高。
二是高位推进绿色矿山创建。通过试点带动,经验推广,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实现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建设模式。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乌审旗现有生产矿山13座,已纳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矿山5座。
三是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完成各在期生产煤矿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3.57亿元。通过实施黄河重点生态区(鄂尔多斯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有效解决项目区内地质安全隐患问题,使地形地貌得以重塑,土壤植被得以重构修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土保持能力。现已完成29个治理区的土方工程,已完成土方工程量的95%。同时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分组多次对在期生产矿山、土地复垦废弃工矿点等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编制印发《乌审旗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四是高压管控矿产违法行为。加强同公安、交通、苏木镇执法部门的配合,开展在重点隐患区域安置视频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全面监控等举措,强化对私挖滥采砂石和粘土资源问题的监管,对已查获的盗采行为,从严从重立案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移送相关部门。同时,按照“一矿一档”要求,对辖区内各类矿山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建立了执法监察档案。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现场制止各类违法行为30余起,立案查处违法采矿案件15起并全部结案。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6/t20240628_2531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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