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推进矿产资源评审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评审工作效率,保障评审备案工作质量,赤峰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建章立制、优化流程、加强监管等方式,全面提升矿产资源评审备案工作水平。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办理程序。出台《赤峰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服务指南》《赤峰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服务指南》,进一步简化办理环节、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要求,为矿产资源评审备案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由35个工作日压缩至31个工作日,储量评审(备案)由31-39个工作日压缩至27-35个工作日。工作人员接到审查材料后,第一时间进行要件审核,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让办事企业“最多跑一次”。
三是强化监督,约束办理人员。为提高全员依法行政能力,常态化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确保工作规范开展。同时,强化评审专家监督考核,要求评审专家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回避原则进行评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取消专家资格。
截至目前,共接收矿产资源评审报告21个。其中,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报告10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报告11个。矿产资源评审工作的高效推进,为推动赤峰市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7/t20240701_2532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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