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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自然资源局联合兴安盟公安局开展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0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兴安盟自然资源局日前联合兴安盟公安局印发《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开展专项行动。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总督察主持召开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厘清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难点,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紧盯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借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安全隐患治理、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土地整理等各类修复治理名义非法采矿;借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工程建设等名义实施非法采矿;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蚂蚁搬家”式盗采等非法采矿;合法矿山越界采矿,特别是屡查屡犯、屡禁不止;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采矿等问题。

  根据《行动方案》,兴安盟自然资源局与兴安盟公安局成立专项行动联合领导小组,对重大典型案例联合查办。各旗县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加强情报信息共享,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紧密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形成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情报—线索—打击”一体联动机制。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将查清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线索,集中侦办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采矿案件,打击处理一批零星盗采、越界开采、借工程建设之名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人员,斩断摧毁一批非法开采、运输、销售矿产资源的利益链,力求彻底消灭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7/t20240708_2539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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