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造活力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 河北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着力推动科技创新
河北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造活力
前不久,我省印发《河北省2024年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点》提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造活力和巨大潜力,不断增强民营经济综合实力、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工作要点明确预期目标:力争到今年年底我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在63%左右,增速不低于GDP增速;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00家以上,争创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依托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常态化民间投资项目推介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排查归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探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最新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推进目录内所有项目纳入平台交易范围,拓宽“双盲”评审交易范围,选取一批重点类别,推进实施“双盲”评审改革。持续关注大宗商品价格、强化违规收费整治,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千所联千会”活动,继续在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公证服务中心”作用,持续开展仲裁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涉企法律咨询业务能力。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部署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失信信息、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归集。探索推进“信用河北”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同步修复机制,逐步实现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监管相结合,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
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办事情形,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塑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更多应用场景落地生效。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加速政务数据服务门户、大数据资源池、目录管理系统、供需对接系统等基础模块建设,支撑全省开展政务数据资源归集、交换、存储、编目、共享等工作。
着力推动科技创新
加力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现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提高平台综合技术创新能力。基于政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市场积极运作等方式,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作用,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推动创新平台建设。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构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载体,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支持民营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集中资源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和“杀手锏”技术,形成自己的专利和知识产权。
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以高新技术企业、头部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加强对企业技术研发服务,实现有需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特派团全覆盖。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组织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利用“揭榜挂帅”等组织形式,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探索“拨投贷保”联动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贷”“研发损失险”等专属产品,全链条协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着力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强化信贷服务。做好民营小微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指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用央行低成本资金向民营小微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继续落实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扩大降费政策覆盖面。加强涉企税务、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
推动企业上市。以20家拟上市企业为重点,组织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开展包联走访工作,一企一台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举办资本产业对接系列活动。加强横向沟通、上下联动,通过“基金+产业+招商”模式,做优上市后备企业资源。
落实财税政策。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政策资金保障,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在工作机制、宣传辅导、诉求反馈等方面加力加劲。
着力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指导100家民营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加快智改数转提升效益。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柔性制造,提升应急扩产转产能力,提升产业链韧性。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改造力度,持续推动区域特色、聚集性产业创建环保绩效A级或引领性企业。建立省、市、县环评服务“直通车”,有效打通民营企业环评审批“难点”“堵点”。
支持拓展国际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国内重点展会。开展“冀货出海”拓市场行动,扩大优势产品出口规模。开展“国际采购商河北行”活动。有序推进钢铁、装备制造等企业“走出去”,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条。
着力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大力培育“领跑者”企业。深入落实《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加强协调联动,继续实施包联服务,针对“领跑者”企业培育存在问题“一事一议”协调解决,新培育“领跑者”企业50家左右。支持有条件的“领跑者”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打造企业集团。
按门类推动集群高质量发展。持续跟踪轴承、丝网、毛巾纺织、羊绒及制品、自行车(童车)5个门类集群高质量发展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针对新入选国家、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重点行业特色产业集群,按细分门类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高质量发展方案,发挥工作专班作用,逐项推动任务落实,推进集群高质量发展。
加速建设质量品牌。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领跑者”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继续举办“冀有特色”区域品牌培育研修班,开展一对一品牌提升专项服务活动,新培育省级名县名镇10家以上。打响“冀有特色”知名品牌。
做好省和国家集群培育。进一步完善国家、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培育认定10家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组织国家集群服务专家,优选集群开展培育工作,继续争创一批国家集群,力争保持全国先进行列。
着力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人才培训服务。依托优质培训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民营企业领军人才和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全年培训企业家7500人以上。开展“百场万家”“一起益企”等系列公益服务活动,服务企业10000家以上。
强化人才需求保障。发布民营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依托市场化力量,开展多层次引才活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发挥职工培训主体作用,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训。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技能传承等工作。对民营企业参与省级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的核心骨干,优先支持申报省级重点人才工程。
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基于“河北人社一体化平台”实现档案接收、转递、开具证明“一站式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督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推广普及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
原文链接:http://gxt.hebei.gov.cn/hbgyhxxht/xwzx32/snxw40/96574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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