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源监管办通报江苏发电企业排放超标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 国家能源局 作者:佚名
为落实容量电价政策,强化节能减排监管,江苏能源监管办在线实时监测跟踪全省发电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对一季度发电机组排放超标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对部分发电企业排放超标情况进行了通报。 今年以来,全省发电企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大部分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远低于国家排放标准,但仍有少部分企业存在排放超标问题,需进一步改进。一是设施故障、外线故障、环保设施不合格等情况导致排放超标。二是机组启动时段主要污染物浓度超标排放超4小时。本次核实还发现,部分发电企业存在CEMS标定信号上传不规范、CEMS系统维护不到位、CEMS设备故障导致测量数据失准等情况。 下一步,我办将实时跟踪在线监测情况,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企业重点督查。对不满足国家能耗、环保等要求的机组将提出煤电容量电价认定监管意见。 |
原文链接:http://www.nea.gov.cn/2024-07/12/c_13107814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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