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大燕河(云定村西瓜岭段)堤防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清远市人民政府: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清远市大燕河(云定村西瓜岭段)堤防改造工程土地征收的请示》(清高管〔2024〕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32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901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2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917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2.631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清远市大燕河(云定村西瓜岭段)堤防改造工程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content/post_44528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