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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牢记“国之大者”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4-07-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始终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突出党建引领,履行“两统一”职责,锚定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厚植生态环境底色、促进绿色健康发展,为奋力推进美丽包头建设贡献力量。

  一是在“谋”字上争主动。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重点工作会议,理思路、明措施、夯责任,提前谋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自然资源,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自然资源秩序持续好转。

  二是在“治”字上强监管。将各类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倒排时间表,每月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对各旗县区下达任务量,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主动深入各旗县区实地调研督导,协助解决难题,有力推进历年例行督察、专项整治、卫片执法、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通过拆除一批、办理用地手续一批、复耕复绿一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力保护耕地。组织各旗县区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形成全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超额补划0.78万亩。

  三是在“修”字上下狠劲。推动62家矿山编制完成年度治理计划。将包头市“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预期目标任务由10平方公里调整至12平方公里,分解落实各旗县区2024年和2025年具体治理任务。推动策划7个项目申报自治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库。取得青山区城市周边等4个修复项目验收批复。加快推进实施达茂旗百灵庙周边和固阳县小石拐2个项目,已完成治理面积2.55平方公里。完成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3个新建项目的施工设计评审并加快推进施工、监理招投标等工作。

  四是在“宣”字上造氛围。利用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平台开展自然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入户宣讲、微信公众号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政策通达度、知晓率,形成群治群管的良好局面。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7/t20240711_2540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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