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五处:“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践行初心使命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作者:佚名
近日,按照《内蒙古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监察执法五处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支部书记讲党课形式带领大家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精学《条例》入脑入心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从而推动党员干部以知促行、知行合一,进而筑牢党员干部令行禁止的思想根基。
党课指出,要深刻认识加强《条例》学习对提升政治理论能力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理论清醒引领行动自觉,以行动自觉实现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党课要求,要以《条例》为“戒尺”,筑牢廉洁从政生命线。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首先要下功夫吃透《条例》精神,精准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对标《条例》进行剖析自查,深入检视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到立查立改,做到“不逾规、不越矩”,守牢廉洁“底线”。旁听庭审“触动深”,以案为鉴“治未病”。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党课强调,要坚持学习《条例》时刻在行,落实《条例》时刻在心。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将党纪学习与日常“三会一课”相结合,纳入日常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实地观摩等形式对《条例》进行详细学习,对标《条例》要求,弄清弄懂在工作、生活中什么不能做、什么不能碰,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断增强“明纪、守纪”行为自觉。
监察执法五处全体党员干部以此次党课学习为契机,推动形成“学纪、知纪”的良好氛围,“明纪、守纪”贵在守小慎微,难在持之以恒,只有对党纪常怀敬畏之心,才能真正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落到实处,真正发挥约束“戒尺”的最大效能。
原文链接:http://nmg.chinamine-safety.gov.cn/Item/1232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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