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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广州市黄埔区2022 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穗埔府报〔2024〕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黄埔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067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206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nr.gd.gov.cn/zwgknew/tzgg/ygsp/td/content/post_4455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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