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推进便民利企新服务举措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效率,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把为民服务真正落到实处,科尔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深化动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
设置“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自助专区。开启群众线上申请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通过将不动产抵押登记延伸至银行金融机构、公积金部门,开启抵押登记“全程网办”全覆盖,办事群众不必再去大厅办理业务。将不动产转移登记延伸至公证处,老百姓只需在公证机构窗口,就可以完成继承不动产的公证办理和转移登记申请工作。将不动产预告登记延伸至开发企业,实现预告登记全部网上办理。将不动产查封登记延伸至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借助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线上即时即办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查封、解封登记以及信息查询业务。
推行告知承诺制“减证便民”。推出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明确在不动产登记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原则、适用情形以及办理程序等具体事项,申请人在办理非公证继承等业务时,已穷尽调查取证途径但无法获取部分证明材料,可以书面承诺代替,有效提高办事群众便利度,节约办事成本和时间。
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多领域“亮证应用”。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的普及和使用,通过发布电子证照启用公告,加强社会宣传与引导,持续扩大便民服务范围,充分依托自治区“一窗办事”平台,加强与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互认互通应用。
建立“不动产登记首席服务员”制度。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骨干人员担任不动产登记“首席服务员”,代表不动产登记部门权威性,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联络员”作用,进一步压缩、减少内部运转时间,做到办事效率最优化,充分实现服务企业群众制度化、长效化。
下一步,科尔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按照“依法、规范、便民、高效”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各项任务落实,创新工作举措,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7/t20240717_2543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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