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矿法制 > 正文

鄂尔多斯市空港物流园区土地供应推行“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标准地出让”常态化应用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24年,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空港物流园区分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举措,全面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推行“区域评估+用地政策”组合常态化应用。

  上半年,空港物流园区建设用地均按“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方式出让,共计3宗、总面积30.2亩,其中有1宗工业仓储用地按“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标准地+带方案”出让。在推进用地清单政策组合工作过程中,空港园区自然资源分局提前规划审批手续办理,优化项目建设前期评估、调查、论证等环节,在企业拿地阶段,将“用地清单”一览表作为土地出让合同附件一同附录,针对无法免除的单项评估,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事项和环节,节约用地单位时间和成本。空港分局充分借鉴已经形成的“标准地+带方案出让+拿地即开工”改革创新成功经验,继续扩大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标准地+带方案出让+拿地即开工”集成改革应用范围,为入园企业提供“极简审批、极速办理、极优服务”,打造办事环节更少、流程更优、时限更短的政务服务环境,让利企惠企的创新举措覆盖范围更广。

  下一步,空港分局将持续推进“区域评估+”用地政策组合创新举措常态化应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协同推动,将服务关口前移,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助企减负增效,全力保障企业项目用地需求。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7/t20240716_25433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