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局对永州市人民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4-07-20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作者:佚名
7月9日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元忠带队对永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为期两周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约谈等方式,下沉一线延伸检查了祁阳市、零陵区、道县、江永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
7月18日上午,检查组组织召开永州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反馈通报会,通报了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了永州市当前的矿山安全形势和面临的风险,并就加强下一步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出六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动“八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深刻认识“八条硬措施”发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结合“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全面履行好相关责任。二是抓好统筹协调,凝聚各部门监管合力。要落实好联动会商机制,完善职责清单,严格规范执法。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立足推动企业实际控制人与主要负责人履职等工作重点,按照“细化一年、长排三年”要求,督促矿山企业进一步细化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和措施清单,完善公司、矿井管理体系,提升灾害治理能力,扎实推动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四是推动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要结合“三个一批”分类处置工作,支持和帮助资源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的守法企业做大做强;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企业依法办矿意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注重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班组建设,强化重大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压实防汛责任,确保矿山安全度汛。专题研究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包保责任。督促矿山地面、井下所有风险点、作业点再排查再防范,防范强降雨引发矿山灾害。严格落实预警信息“叫应”“回应”“响应”,切实做到暴雨期间停产撤人。六是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矿山安全保障能力。要选树资源条件好、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开展智能化矿山建设,示范带动,积极推进全市矿山安全安全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s://hun.chinamine-safety.gov.cn/aqxw/gzdt/202407/t20240719_495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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