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水城县发耳二矿(一期)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贵州省能源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等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水城县发耳二矿(一期)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4年7月25日-7月31日。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到省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人:许贵山;联系电话:0851-86832257。
省能源局
2024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j.guizhou.gov.cn/xwzx/gsgg/202407/t20240725_85158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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