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局三举措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为抓好自然资源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从三方面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一是加强宣传,增强安全意识。深入学习省内外重大事故教训,利用“6·5环境日”“6·25地球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通过播放宣传视频、集中学习、张贴海报、发放资料等,集中宣传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峨眉山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峨眉山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照单履责、照单追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各司其职、做细落实措施。矿山安全生产。组织业务人员和技术支撑单位联合组成明查暗访组,对全市已关闭煤矿与非煤矿山开展督查,巡查排查29次。全面排查保留探矿权的勘查活动安全、保留非煤矿山除患集中整治及非法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督促矿山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矿区范围内的山体、河流、边坡、生产生活区域、临时工棚等开展全面排查评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半年,督促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自查,排查出安全隐患79处,投入整改资金278.3万元,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地质灾害防治。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等长期常态、日常动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核查、预防地质灾害,上半年,指导各乡镇(街道)完善预案编制、更新一表两卡、开展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等工作,开展了3轮次全覆盖排查,排查各类点位210余处次,新增隐患点1处,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对21处点位的51户160人落实了长期避让措施。森林防灭火。严格按照12个100%到位和9个上阵要求,开展宣传教育、预警预测、隐患排查整治、源头管控、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基础设施建设、督导检查等,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上半年,持续做好24小时轮班值守,积极落实巡护责任,整改安全隐患58处,全市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灾率≦0.9‰。执法动态巡查。上半年,持续开展常态化涉矿重点区域动态巡查100余次,立案查处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等涉矿违法案件4起,罚款4万余元,1起移送峨眉山市公安局查处,有效整治沙石土矿和矿山违法违规开采等乱象问题,持续推进全市矿产资源高价值利用。其他方面。在峨眉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充分补足和提升区域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划分矿产能源发展区,合理安排采矿用地,落实国家规划矿区1处,开采规划区2处,勘察规划区3处。加强对矿山数量和开采总量的控制,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并按规定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另一方面,落实专人日常动态排查全局办公、生活场所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时刻抓好单位车辆停放、运行等安全,督促食堂食品、燃气使用等安全,抓好治安防范等工作。
三是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始终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原则,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定期开展问题隐患整改“回头看”,多部门联合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联合执法,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dfdt/202407/t20240725_2853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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