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局:用修复之策 还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理念,采取多项举措,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着力打造“修山复绿 醉美自然”特色品牌。
坚持规划引领,全局性统筹谋划任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滁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制定了“十四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将全市786个、1848公顷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分解至“十四五”实施,重点安排2023-2027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持之以恒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坚持分类施策,高标准实施修复工程。
综合考虑废弃矿山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生态问题类型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分类确定修复方向,以自然恢复、工程修复、转型利用等模式,一图斑(矿山)一策精准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探索“以用定治”模式,将废弃矿山修复后转型为城市公园、生态陵园等,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十四五”前三年,全市累计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55个,投入资金超过4亿元,修复治理面积超过650公顷。
坚持多措并举,高质量解决资金难题。
一是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2024年5月,滁州市牵头联合淮南市申报的安徽淮河廊道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通过竞争性选拔,成功申报全国废弃矿山示范工程,获得了中央财政的直接奖补。二是全力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2024年4月,定远县大关山片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功通过全省竞争性选拔,获得了省财政直接奖补。三是全力做好地方财政资金保障。各地政府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关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土石料处置政策,依法依规公开处置剩余土石料,所得收益全部进入财政账户,用于地方矿山生态修复支出,有力保障了项目实施。
下一步,我市将高标准实施全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全力打造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滁州样板。不断深化推广“以用定治”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同时加强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流程监管,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综合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矿山生态修复管理的一体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打造滁州市矿山生态修复的品牌效应。
原文链接:https://zrzyt.ah.gov.cn/xwdt/jcdt/149526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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