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矿法治 > 正文

塔城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塔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该《规划》的成功获批,将推进塔城市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成为塔城市空间发展指南,为塔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该《规划》以建设北疆城市带协同发展的支点城市、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核心区、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和口岸门户城市为总体定位,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了塔城市“三区三线”:到2035年,塔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6.2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9.1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70.9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95倍以内。同时,突出塔城市空间特色和高质量发展导向,提出优化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布局,构建“一屏一汇两区多廊、一主一副一带一环”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加强北部塔尔巴哈台山生态屏障和南部库鲁斯台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开展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筑牢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以塔城市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为核心,建设全疆支撑点城市,加强塔城市与周边城镇联系,推动塔城—额敏城镇组群和口岸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dzdt/202407/cbf9e31707704e4495c5b03c88a1e14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