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五处:三位一体齐发力风险研判要先行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作者:佚名
“塬林矿目前掘进的东一采区E1-4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须针对上部采空区的低洼点、原来临时积水坑处,打钻放水、疏干放尽。”
“白四井工矿提人罐笼单绳改多绳,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约谈会议的要求,务必2024年12月底前完工,否则不得生产。”
这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监察执法五处监察员在风险研判会议上,针对塬林煤矿、白四井工煤矿的安全风险强调的话语。
近日,监察执法五处会同锡林郭勒盟矿山安全监管局联合召开全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暨二季度煤矿安全风险研判专题会议。矿山安全监管局相关业务部门汇报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问题,部署近期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听取了22家煤矿企业二季度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报告,就相关风险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提出管控措施。
会议强调,各煤矿企业要将风险管控作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力抓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杜绝浅表性问题反复出现。各煤矿企业要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处理好风险、隐患、事故三者之间关系,抓好基层安全管理,做到管控力量精准、隐患排查彻底、台账管理规范、抓好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监察部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三位一体,按照一个目标同向发力,把风险研判会议作为指导服务煤矿企业的重要平台,帮助煤矿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保证安全培训质量;二要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结合企业实际,建设具有实际意义的智能化项目;三要结合各矿自身特质性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四要加强煤矿预警机制建设,各露天煤矿要一个月内建设完成矿区现场应急广播报警系统建设,做到预警及时,传递到位。五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汛前防洪演练,每月最少组织一次紧急撤人演练,提高作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六要加强外委施工队伍管理,属地监管部门要将外委队伍纳入监管范围,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原文链接:http://nmg.chinamine-safety.gov.cn/Item/1244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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