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级总林长签发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7月30日,临汾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李云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林长王延峰共同签发《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2024年第2号),要求全市各级林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稳妥推进临汾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保障林农权益,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总林长令提出五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统筹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各级林长要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改革,开展常态化巡林督查;各任务分工单位要按照职责,主动服务改革。二是示范先行、分类实施,大力支持大宁县、古县、翼城县、乡宁县围绕8大改革任务23项改革措施和9个路径开展机制试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推动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三是保障权益、巩固成果,坚决保护林农权益,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实施兴林富民行动和“百场带千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压实责任、强化安全,压实基层防火灭火安全责任,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护制度落实,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林草火灾和人员伤亡“两条底线”,保护好集体林地资源,保障改革成效。五是强化考核、深化改革,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分别选择一个乡(镇)作为联系点,紧紧围绕“稳、活、融、试”,分类推进,切实打通堵点卡点改出成效;要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注重跟踪问效,强化考核评价,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xw/chnl89/chnl370/202407/t20240731_96209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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