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考古前置 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期,侯马市自然资源收储供应服务中心与文物部门和文物勘探队相关工作人员对合欢街南延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地表清除与考古勘探工作。
一、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过去很长时间以来,侯马市基本建设工程用地的考古都是在拿地后、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依法申报。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基本建设规模迅速扩大,个别项目为缩短工期,逃避考古,导致地下文物损毁而被追责问责;有的项目在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地下遗存,不得不搁置项目等待考古发掘结束。近年来推行考古前置,做到建设项目“先考古、后出让”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山西省相关文件精神的高度,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从“土地供应后”前置到“土地收储入库”之前,变“事后被动跟进”为“提前主动完成”,变“不可知”为“可规划”,助推侯马市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协作 提高效率
侯马市自然资源局依规履行土地收储程序,计划统筹,留足时间余地,在地块完成征收、清表工作后即刻给文物主管部门去函申请考古意见,配合文物勘探部门进行地块的勘探工作。在工作中与文物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既依法依规履行土地收储手续,又科学合理运用考古结果,同时尽可能减少考古工作对土地供应和项目建设的影响。
三、健全制度 加强管理
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开工备案、资质核查、随机抽查、资料存档制度,对现场有效监督,加强考古调查勘探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勘探项目质量。考古前置政策的实施,为依法储备土地提供保障,同时有效解决文物保护与城市开发建设之间的矛盾,促进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全面推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实现城市发展和文物保护协调共赢。
下一步,侯马市自然资源局将结合实际继续大力推动考古前置工作,落实在每个拟供地块中,真正把这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好举措落到实处,为营造侯马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xw/chnl89/chnl370/202407/t20240730_96200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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